3)第四百三十章掠夺_大风起兮云飞扬之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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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法纳尔的大公是有能力和有远见的统治者,如1746年任瓦拉几亚大公和1749年任摩尔多瓦大公的马夫罗科札特(ConstantinMavrocordat)废除了奴隶制,瓦拉几亚的伊普希兰提(AlexandruIpsilanti)大公(1774~1782年在位)开始了广泛的行政和法律改革。

    德意志多年来一直对克服罗马尼亚农场经济的落后性及改造其农业生产表示关切。1542年3月成立的哈、罗贸易协定规定罗马尼亚经济将在哈布斯堡家族指导下改变方向。从此以后罗马尼亚需竭力增加神圣罗马帝国所缺乏的产品之产量,例如纺织纤维和油料作物,特别是大豆。

   根据该协议罗马尼亚必须发展森林业,各种矿砂与油矿的开发务必器和材料,并有哈、罗合组的独占公司或卡特尔管制。罗马尼亚需为德意志企业和德意志运输业创立自由区域,罗马尼亚的运输制度需加以发展罗马尼亚的军备及军事工业的设备概由神圣罗马帝国供给。

  1545年神圣罗马帝国同罗马尼亚签订了一个新经济协定,罗马尼亚同意减少小麦种植面积的20%,将这些土地改种神圣罗马帝国最需要的农产品如亚麻、棉花、油菜、饲料用燕麦。神圣罗马帝国政府同意在技术上及其他方面帮助罗马尼亚进行它的十年经济计划,给予罗马尼亚长期信用贷款以购买德意志机器与器具,并以此项资金协助其扩增产量、改进水道、发展灌溉。

  神圣罗马帝国方面认为商约是“哈布斯堡家族贸易政策的最重要成功”,是将国家经济设计推及民族经济领界以外的第一个实例。神圣罗马帝国承认这个协定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德意志需要的工业原料产品如棉花、亚麻、油菜籽的生产,但他们同时称其对罗马尼亚亦有利益,可以帮助其解决经济问题,因为罗国的可耕地是有限的,而比起其耕地面积来,农村有大量过剩人口,所以农民改种那些需用更多劳力的工业原料产品是有利的。

  神圣罗马帝国对于多瑙河流域其他各国的经济发展提升有重大意义,但这些方案的宗旨全是一样:为哈布斯堡家族谋利益。1543年11月的哈布斯堡家族同匈牙利贸易协定规定匈牙利须改变农业的性质,使其产品种类方面更多,而哈布斯堡家族保证购买匈牙利全部可出口的过剩产品。例如匈牙利需减少禽肉产量而增加鸡蛋出产,以供神圣罗马帝国的需要。在保加利亚,哈布斯堡家族的经济目的可以一言以蔽之:强化农业。

  哈布斯堡家族将保加利亚那些靠农产品而维持的工业加以发展,以期增进贸易。举例说,为了鼓励保加利亚向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出口罐头肉品、干制水果和菜类,德意志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保加利亚建造屠宰厂、冷藏厂、玻璃暖房等设备,德意志认为这些企业可以增加保国农民的购买力,可以吸收更多的西班牙、德意志工业产品。

   除农业外,哈布斯堡家族也计划开发东南欧的矿物资源。德意志人积极参加保加利亚和南斯拉夫的冶金业,以期增加、铬、铅的生产。除西班牙外,南斯拉夫是欧洲最大的产铜地。对东南欧的工业和矿业发展,亦如对于农业一样,哈布斯堡家族正在极力使其配合所在国的需要,并在哈布斯堡家族和美第奇家族的资助与指导下进行。只有在不违背东南欧的“有机体”发展之范围内,并有助于促进其人民购买德意志工业品的能力,工业化方被允许。

   哈布斯堡家族对东南欧的政策是使它变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农业腹地”,他们对西欧各国的方案却将这些国家变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工业腹地”,尤以瑞士和卢森堡两国为甚。卢森堡主要是一个工业国,其工业化程度甚至高于荷兰。

  瑞士和卢森堡每年共出产700吨钢,每年出口500至800万吨煤,但每年需由法德两国进口约1000吨焦炭以及大量瑞典铁砂。波兰的纺织工业亦甚发达,每年以大量的棉纱、棉制品、毛线、麻纱和白麻出口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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