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节 第一个决定_一八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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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脱手的家伙总是商人们痛宰的对象,何况他对钻石等级鉴定也没有任何心得。

  相比之下,打劫银行确实更加方便一些。

  秦朗暗自盘算着他的全部资产。他有三支BUSHMASTER公司生产的自动步枪和卡宾枪、一支经典的雷明顿M700狙击步枪和两支史密斯&威森公司生产的M1911A1半自动手枪,并且他还有四千八百五十发子弹。

  这已经完全足够了,他的枪法很好――是在大学时代用超过十万发子弹培养出来的――虽然还达不到狙击手或者射击运动员的水准,但他的对手也只是普通角色,这么多子弹也足够帮助他解决至少两个营的银行警卫、警察和赏金猎人。

  除此之外,他在穿越前三十分钟才为卡车加过油,因此油箱几乎全满,同时,车上还有一千二百加仑后备燃料,全部加起来足够卡车连续行驶五千五百公里――当然,在越野状态下达不到这个标准――而且他还有充足的饮用水和食物。

  因此他确实可以成为一名杰出的银行劫匪。如果运气足够好,在载重卡车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以前,他可以“赚”到十几甚至几十万美元,并且逃跑到墨西哥或者加拿大。这样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要做的就只是用这笔钱进行合理的投资,赚取更多的美元――但问题在于,如果运气足够糟糕呢?

  如果运气糟糕到极点,他在第一次抢劫时就会被警卫或者警察击毙。

  秦朗相信这绝不是杞人忧天。抢劫银行这种复杂而且危险的工作一个人根本做不下来,至少他还需要一个枪法优秀并且反应敏捷的同伙帮忙照顾自己身后。同时这个同伙最好知道每个银行所在的位置、资金储备、警卫力量以及从一个银行到下一个银行的最短路线。

  虽然这有点强人所难,但他认为这些要求很现实。否则整个抢劫计划就会变成彻底的笑柄,两个傻瓜驾驶着一辆卡车在美国广袤的土地上四处寻找银行,直到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为止……

  这实在很恶心。

  秦朗绝对不希望自己成为什么人的笑柄。他一向都很优秀,几乎从不犯错。在他已经走过的二十四年人生中只有他嘲笑别人的时候,却从来没有人曾经嘲笑过他。

  他不愿意给任何人留下一个可以嘲笑他的机会。

  所以,要做美国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个银行劫匪,他就必须找到一个熟悉环境的本地人充当同伙……但是,虽然美利坚合众国从来都不缺乏亡命之徒,不过他们现在都在什么地方?

  秦朗抬起头,缓慢的扫视着四周荒凉的沙漠――感觉上,他认为自己应该是在内华达,全美国最干燥的一个州――他现在连一个人也看不到。当然这很正常,内华达的人口一直非常稀少,而且也很集中,即使在二十一世纪,要在几个主要城市以外的地方找几个人也不是容易的事――但这对他的计划而言却不是什么好事。

  思考片刻以后,他做了一个决定。“好吧,我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找一个小镇,然后在那里的酒馆里找一个值得合作的家伙。”

  计划就这么决定了,而接下来的问题在于,应该向哪一个方向前进――向东、向西、向北还是向南?

  他又思考了一会儿。“西。”

  向西,如果路线正确并且没有遇到什么意外的话,他很快就可以进入加利福利亚,那里的银行应该比内华达多一些,找到同伙的机会也多一些。

  因此秦朗开始行动。他先回到马车的残骸中,将温彻斯特M1876运动步枪的子弹全部收集在一起――因为现在每一颗子弹都很重要――接着捡起地上的空弹匣和古董步枪,将它们全部丢进卡车的货箱,然后走回车头并爬进驾驶室。

  他启动了发动机。在柴油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中,军用卡车顺从但是缓慢的开始向前移动并不断加快速度,而秦朗也就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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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新人,无写书经验,请大家多多包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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