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42章 都开心,所以到底是谁亏了?_消费系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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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移开视线,关注另外一件大事。

  上午9点半,高远地产的股东大会按照既定程序,顺利召开。

  第一个人大股东高邑军、第二个人大股东段小凤、持股18%的林总、神秘公司6%股份的代持人、港资公司代表……

  会场唯独不见韩烈的身影。

  林总转头四顾,主动问:“咱们韩总呢?我对韩总仰慕已久,可惜始终缘悭一面,难道今天也没有机会吗?”

  林总是个气度儒雅的中年人,穿着板正的西服。

  梨子助理向他点头致意,客气回道:“韩总有非常重要的工作,我是他的助理,梁妩。”

  高邑军已经知道韩烈不会出面的消息,简单给大家互相介绍一番,便急不可耐的开始走流程。

  目前来看,韩烈在明面上的持股只有25%,已经是个人第二大股东。

  但是,高邑军夫妇俩持股39.2%,加上小舅子0.8%,儿子高申的11%,仍然是控股方。

  所以一切尽在掌握。

  “下面开始第一个大会议题——修改公司章程。”

  董秘巴拉巴拉开口,主持流程。

  “鉴于公司各位股东都有各自的事业,精力并没有放在公司这边,导致了重大决议耗时良久需要反复沟通……”

  理由非常充分,目标是赋予董事会更大的权限。

  大致意思是: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仅仅通知股东,然后咔咔开干,干了之后再跟股东在专题会议上汇报。

  在以往,高邑军因为具备绝对的压制力,所以并不需要章程来确权。

  可是,随着左膀右臂的出局,韩烈的进场,他的权力正在受到损害,因此不得不另想办法。

  核心惟有两个字——集权。

  投票前,林总悄悄的瞄了一眼梁妩。

  与此同时,港资公司的代表稳坐钓鱼台,等着别人先投票。

  其实等的也是梁妩。

  早在十五天之前,董秘执行会议通知程序的时候,高申便已经打来电话向韩烈请教。

  “烈神,我爸要开股东会,我怎么投票?”

  目前的情况是,韩烈和高申的转让协议已经签完了,但是还没有正式生效。

  财产属性不够清晰,韩烈也没有付尾款,条款里有相关约定。

  所以,现在参会的只能是港资持股公司代表。

  高申也明白股份的所有权仍在自己手里,可他不问问心里不托底。

  韩烈轻松笑道:“他提什么,咱们直接同意就好了,我哪有功夫跟他耗着。”

  “哦,那我就投赞同票了,也不知道他搞这些图什么……”

  能图什么,捞一笔先把个人喂饱呗。

  高申对此心知肚明,可他懒得理会了,小打小闹的盖房子,哪有玩互联网金融刺激?

  于是,他特意叮嘱了代理人:“开会的时候,韩总那边怎么投票,你跟着就行。”

  代理人都懵了:“那您父亲……”

  什么父亲!

  现在我的亲爸爸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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